四月十六日与遇事有感
作者:桃林吃烧鸡
“家务补偿?”
“对。”
“男强女弱才叫平等,男弱女强你就被骂成吃软饭的了。”
“那独立女性呢?”
“不是男女平等吗?”
“七成是人家的!能得三成还得看家务补偿值多少钱。”
“你当过老公吗?”
“没有。”
“我辛苦工作供养家庭,她在家里一分不挣,财产平分后还要给额外补偿。”
“结婚之后,女方工资集美独美,男方财产三七分成。”
“我怎么才分七成?”
“对。”
“我家庭比她好,财产比她多,工资比她高,金银首饰红包房产供着它。”
“之后我要上交工资,房产加名,看脸色。”
“你过来,我告诉告诉你。想当老公得给彩礼,房产加名。上交工资卡,你这些都交了集美才会陪嫁给你三床被子。再给你画个全职保姆的饼。”
“哎,这我就不明白了,我都己经结上婚,当上老公了,怎么还不如黄毛了?”
“外人眼里你是老公,可她眼里你就是个苦主。结婚了,多承担一点责任,不寒碜。”
“寒颤,很他妈寒碜。”
“那你是想站着,还是想结婚呢?”
“我是想站着,还把这婚结了。”
“结不成。”
“结不成吗?”
——
质疑证据的充分性:有网友认为审判长提供的证据信息,不足以支撑“强奸既遂”,其核心理由是受害人处女膜未破裂,体内未检出加害者的dna,只在床单上检出精斑,且审判长虽强调被害人“事后清洗”,却未提供浴室使用记录等客观证据佐证。
认为女方存在“诬告”可能:部分网民以“处女膜未破”为由质疑女方“诬告”,甚至衍生出“仙人跳骗婚”的阴谋论,还将女方母亲要求“房本加名”的录音曲解为“勒索”,认为女方是事后反悔采取报复性报案。
担心男性权益受影响:有一种论调认为本案终审判决引发了“婚恋即高危”的男性恐慌,“进一步瓦解婚姻信任”,认为会让男性在婚恋关系中处于弱势,面临被女方“拿捏”的风险,进而对生育、婚姻等产生恐惧。
质疑司法程序:有观点认为鉴定书在批捕后4天才出具,且缺乏暴力伤痕医学证明,存在程序上的瑕疵。还有人觉得法院将法律意义上的“登记婚”与民俗意义上的“订婚”完全割裂,导致司法认知与公众朴素情感严重脱节,判决是“机械司法”,摧毁了家庭伦理等多重社会价值。
认为证据存疑:部分人觉得虽然有床单精斑等证据,但女方处女膜完整且体内未检出精斑,不能有力证明强奸既遂。还有人提出女方有事后协商彩礼、房产加名等行为,若真被强奸,女方家属不应继续谈判而应立即报警,对女方的反抗行为和证据的关联性表示怀疑。
担忧社会影响:一些人指出此判决会让男性在婚恋中充满恐惧,加剧性别对立。还有人认为判决可能导致“女方反悔即可定罪”的情况出现,破坏社会信任,让年轻人对恋爱、结婚和生育产生恐惧,影响社会稳定和人口生育政策等。
指责女方动机不纯:男方家属坚称女方是因为“房产加名未兑现”而诬告,是为了得到彩礼。还有网友认为女方存在“以告强奸进行敲诈”的可能,将女方母亲要求“房本加名”的行为曲解为“勒索”。
“我就只是想对她负责任!”
“原来你是想站着结婚啊?那你还是当黄毛吧。”
“我不成跪着要饭的了吗?”
“那你要这么说,男人结婚还真是跪着要饭。”
“晚了,以前彩礼是赎罪券,现在交了彩礼不给房也得蹲号子,咱们投胎投错地方了。”
“就这样还有多少人没门路呢!”
“那我问你,我为什么要结婚?我只谈恋爱不行吗?”
“不行。只谈也能分你钱。”
“这个独立等于经济独立吗?”
“怎么和他们宣传的不一样呢?”